哪些身分具有減免資格,需要繳交哪些申請資料?
答:各項費用之減免辦理,皆依新北市政府公告辦理。
申 請 資 格 |
減免項目 |
應準備資料 |
低收入戶子女 |
學生平安保險費、教科書、家長會費、營養午餐餐費 |
設籍新北市者,由教育局匯入校務系統。其他外縣市請繳交當年度公所核發之證明。 |
中低收入戶 |
營養午餐餐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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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兒少扶助 |
營養午餐餐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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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學生 |
教科書費、營養午餐費 領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另減免學生平安保險費 |
設籍新北市者,由教育局匯入校務系統。如有遺漏,請繳交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
原住民學生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註記原住民身分 |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註記原住民身分 減免:教科書費、學生平安保險費 |
戶口名簿影本 |
父母身心障礙 父母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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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書費 領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另減免學生平安保險費 |
父母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及戶口名簿影本 |
※兄弟姊妹 同時就讀本校 同胞兄弟姊妹兩人以上就讀本校 |
家長會費(僅收1人費用) |
戶口名簿影本 (由高年級或其中一人提出申請) |
自105學年度起,領有「中低老人生活津貼」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者無提供營養午餐費及學雜費減免。 |
已報名課後輔導或寒暑假學藝活動,因故無法參加,可否申請退出?
課後輔導活動或寒暑假學藝活動申請退出,請於開課前申請退出(至教務處填寫申請單)。如開課後申請退出:上課未達1/3,退費2/3;上課達1/3,退費1/3;上課達2/3不予退費。
學生欲辦理轉入或轉出,應準備哪些資料?
辦理轉入該準備以下資料:
1.2吋照片2張
2.戶口名簿影本 (學生跟直系親屬設籍本校學區)
3.轉學成績證明書(含獎懲紀錄表及健康卡)
4.居住事實證明:建物權狀影本或租賃契約影本。
辦理轉出該準備以下資料:
1.戶口名簿影本
2.學生證(轉出新北市以外學校須繳回)
3.切結書(非家長或監護人親自辦理時)。
如何申請獎學金用的學期成績單?
請到教務處註冊組拿申請表,填寫申請學期和用途,並請家長或導師在申請表格中簽名繳回教務處註冊組,隔日/當日放學請自行至註冊組領取即可。
學生證遺失損毀或更名補換發
學生證為學生的「在學證明」。學生證遺失或毀損,需重新申請補辦,請到教務處註冊組領取學生證補發申請表,將資料填妥後,連同製作工本費138元繳回教務處註冊組。
※ 核發工作天數約為7-14工作天,屆時請於接獲通知後攜帶申請表收執聯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