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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水域安全宣導(防溺十招、救溺五步)

發佈日期 : 2026-07-17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7-20

水域安全防溺十招、救溺五步

防溺十招、救溺五步

隨著夏日氣溫持續飆升,各地的海釣、溯溪、立槳及獨木舟等水域活動迎來旺季。消防署提醒,民眾在安排玩水行程前,務必將教育部宣導的「防溺10招、救溺5步」銘記在心,有效避免憾事發生。

在防溺策略上,民眾應選擇配置有救生設備與人員的合法地點,絕不跳水、不嬉鬧惡作劇;進入陌生水域時應格外小心,且切勿落單。下水前必須充分暖身,不可穿著吸水後沉重的牛仔褲;若身體疲累狀況差、或現場氣候不佳,應立即休息絕不下水。此外,戲水時不要長時間浸泡以防失溫,平日也應加強游泳與漂浮技巧,萬一不幸落水才能保持冷靜放鬆。

若目擊他人溺水,應熟記「叫叫伸拋划」的救溺5步:首先大聲呼救,並立即撥打119118110112求援;接著利用現場的竹竿等延伸物,或拋送球、繩、瓶等漂浮物進行救援;最後則是利用船、救生圈等大型浮具划過去協助。

過去曾發生多起熱心救人卻不幸雙雙溺斃的悲劇,消防署呼籲,救人先決條件永遠是「確保自身安全」,並且遵守三大救生守則:第一「岸上救援先於下水救援」,必須先觀察現場環境與水流,切勿貿然跳水;第二「器材救援勝過徒手救援」,應優先尋找具浮力的關鍵裝備;第三「團體救援優於個人救援」,結伴施救成功率遠高於單打獨鬥。

為強化全台水域救援量能,各級消防單位也正依指導計畫,全面整備救生艇與拋繩器等裝備,並針對高風險水域建立救援腹案、結合民間團體共同警戒。消防署表示,從事水域活動雖具風險,但只要培養正確知識、掌握「冷靜不驚慌」與「保留體力」原則,就能在享受清涼的同時確保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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