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諮商支持方案】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本年度委由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心理諮商暨健康促進研究中心協助,若有需求教師可以申請相關服務。
一、本案服務資訊:
1、參與對象:本府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任教師及代理教師(代理教師以代理期間為限);或公私立幼兒園教保人員及學校校長。
2、服務項目:以個別、伴侶諮商/諮詢方式,透過對話或適當的表達媒介,陪伴教師梳理內在,進而探索核調整,促進更好的狀態。
3、服務額度與規則:每人至多300分鐘之諮商/諮詢為原則(至多6次個別服務)。必要時,經接案心理師及國北心健中心評估後得延長。若結束該次諮商後逾時2個月未進行下次諮商時間預約,諮商所得先行結案,若仍有可使用的額度可再依諮商相關流程重新申請預約。
4、服務申請方式:教師們可透過國北心健中心申請表單進行預約 (網址: https://forms.gle/9gcxNedcp5gfvBAS7),或自行向各合作諮商所聯絡及申請,聯絡時請表明為本市師長,及預約諮商服務,並由合作諮商所安排服務。第一次至諮商所請提供教師證或可證明身分之文件。合作諮商所名單與資訊詳如附件,其他預約有關說明與權益,請參照預約表單說明與同意書內容。
5、第1次至諮商所時,請提供本市教師證件或其他可證明為本市教師/教保員身分之文件。
6、本計畫皆依據心理諮商相關規定,秉持保密原則,教師們可安心使用服務。
二、倘若有相關疑問,歡迎聯絡國北心健中心,電話:(02)27321104分機86002或電郵至國北心健教師支持方案專用電子信箱:psycsupport@mail.ntue.edu.tw洽詢。
